轉知 「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及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實施要點」第2點修正
一、「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及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實施要點」第2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3日以臺教學(二)字第1122804839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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